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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套房子除了你之外,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但在这种情况下,你上面提到的所谓流程是没用的,没用的,当你卖房买房的时候,不管你走什么程序,都不能解释钱是你的,(前提是你老婆没有道德和你争夺财产的所有权,要求分割该物业)。
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你的妻子不道德,她要和你吵架,那你就没办法了,婚后的所有财产,只要事先没有财产公证,只有法院才会承认为夫妻联名,如果你的妻子要求分割, 每份只能是50%,但你可以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一些每月还款的银行还款记录,这样你就可以分得更多,至于多少,就看法院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来判断了,这里具体的份额我都不知道。
所以你还是要考虑现在要不要离婚,如果必须的话。 那我劝你和你老婆商量一下,有时候没必要扯着脸谈钱,因为这方面离婚的时候很敏感,如果你是个聪明人,那么你应该想办法别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明白吗? 有时候人情大于律,把事情说得太清楚不好,所以尽量用你的口才和心理手段。
真的没有办法,所以只有分裂。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法律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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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子: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有个人财产的房屋,并申请了抵押贷款,并且产权登记在他或她的名下,则该房屋仍然是他的个人财产,抵押贷款是他的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后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房屋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是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债务是个人债务。 配偶一方已偿还和偿还的贷款部分应予退还。
第二房:《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妻的名义购买的,还是以夫妻联名购买的,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关于这所房子的财产分割,建议你去找律师,或者去法院。 它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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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第二套房子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但具体到分割,根据你上面提到的证据,你可以得到大部分,她得到一小部分。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实际操作中,以双方协商的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定(判决)为准——法院裁定(判决)时,法院也会对无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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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子是婚前房产,虽然你和老婆婚后还贷,但离婚了,你只需要支付她的份额,不需要多交第二套房子是用卖房的钱买的,也就是说房子的钱是来自第一套房子, 也就是说,婚前的财产,你不需要付钱给她,她就拿不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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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一方婚后出资购买有个人财产的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则应属于其中一方购房者的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何确定购买有个人财产的房屋需要有证据支持。 如果购买房屋是用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的,则必须证明购买价格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证据,证明该财产是个人财产,以备不时之需;
婚后,一方或双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地产证书,如果一方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哪一方在房地产证书上登记, 该不动产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
第一百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反复教养的不良习惯,没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被葬方直接抚养的,由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抚养费。 应承担的费用数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约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中原定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依双方协议处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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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亲爱的,我很乐意为您解答,一般婚后买的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买的房子也不例外,另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财产。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完全由一方出资,并以一方的名义登记,则在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好的,我很乐意为你解答,亲爱的,一般婚后买的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带铅买的房子也不例外,另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财产。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完全由一方出资,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在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婚姻陷入困境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是共同财产吗1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投资人子女名下的,仅视为赠与其中一方子女,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婚后,父母一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具有夫妻双方的寓意。 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一方婚后购买的房屋是赠予子女的,否则在离婚时分割财产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如果父母双方出资购买宴会厅,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的不动产分割,按照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结婚10多年,感情不和谐,去年悄悄买房,房产证也是我名下的,肯定有证据是我亲手买的。
你必须能够证明买房的钱不是由你夫妻的共同财产购买的,它是你的。
我怎么能证明呢,我没有用他们的一分钱。 我是用自己的积蓄买的,没有用他一分钱。
你自己支付的钱就是证明。
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完全由一方出资,并以一方的名义登记,则该财产在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我有证据证明这一点。 你能不能告诉我,可以告诉我,青英彤是认真一点的,我自己交的钱是以我的名义登记的,那一轮离婚跟他没关系吧? 你能告诉我更多澄清吗? 谢谢。
我说得很清楚,如果有证据证明财产都是你出资的,你自己交的钱会很困难或者落空,而且是以你的名义登记的,离婚时就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您自己支付并以自己名义登记的钱是您在离婚时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也就是说,我嫁给了他,用赚来的钱买了房子,我花钱以我的名义买了房子,他一分钱都没付,房产证也是在我名下。
是的,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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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后一方出资的财产的分配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房屋是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则该房屋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用家庭共同财产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另一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原告树的继承、赠与财产,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享有处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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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双方出资(含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
1、不动产证上无论一方或双方姓名,均属共同财产。
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格计算,不按原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如果涉及贷款,应首先删除未偿还的贷款部分。
1.个人购买的房屋的抵押贷款的共同偿还如何分割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抵押购买了房屋,并且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在离婚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分割在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
1、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抵押购房,婚前申请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 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是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配偶一方,应归还。 需要注意的是:
共同偿还提前贷款的部分,无论是一方用自己的工资还是用双方的工资偿还,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偿还贷款。 如果买方能够证明还款资金**在个人婚前财产中,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2、如果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在婚前购房时,也共同出资,离婚时财产分割时,该房屋仍为房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其余未偿还的债务是他的个人债务,但应退还已偿还的首付款和已偿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偿还的部分。
3、如果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配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购房时也出资,同时有证据证明出资是在双方婚前承认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权的前提下进行的, 房地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办理,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是,在分割共有房产时,如果双方出资额比例存在差异,婚后不住在一起或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较短,也应予以考虑,可以参照当时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而不是平均分配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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