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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交通费用,但以实际出票为准。 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行为人需要赔偿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因为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费用是事故的直接损失,而且由于车辆被修理,人不能使用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这是间接费用。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收入损失; 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膳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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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需要赔偿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因为事故对车辆造成的损害费用是事故的直接损失,并且由于车辆经过修理,当事人不能使用自己的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属于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损失的赔偿应根据双方的意愿协商解决。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维修期间需要对方支付交通费用,但可以协商支付,合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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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对方索赔的交通费用。
如果只是因为没有车可开,则会产生通过其他旅行方式旅行的费用。
说白了,对方声称自己因为没车,每天打车,就要付出14150元的代价。
在正常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这一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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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最后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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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您好,维修期间交通费一般补偿为100元,维修期间交通费的补偿一般以实际运输费账单为准,也可以协商处理,例如,您一天的交通费是100元,汽车可以修理三天 法律分析: 维修期间交通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医疗或转运**而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的。
您好,维修期间的运输费用一般补偿为100元,维修期间的运输费用补偿一般以虚拟轮的实际运输费用账单为准,也可以协商处理,例如,您一天的运输费用为100元, 汽车可修三天 法律分析: 修缮期间交通赔偿标准:交通费用按受害人及其必要护送人员因就医或转院而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交通费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护送人员就医或者转院的实际费用计算**。 但是,交通费用应以公务票据为依据; 相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就医次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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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补偿维修期间的工费损失和交通费。
1、交通事故维修过程中因工损赔偿由保险公司支付,由事故责任方赔偿,可直接向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事故认定,对方当事人与强制交通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人,依法向法院主张人身伤害赔偿,对方保险公司应先在强制交通保险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双方当事人应按照责任比例除以事故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汽车因交通事故损坏,在维修期间,运营的卡车或乘用车可以索赔运营损失,私家车可以更换丢失的交通工具。 损失的时间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只有当造成人身损害、无法参加工作和造成工作损失时,才能要求赔偿损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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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需要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受害人; 因为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费用是事故的直接损失,而且由于车辆是修理的,当事人不能使用自己的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这是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损失的赔偿应当以合理费用赔偿为原则,期间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均不由事故责任方赔偿,具体金额可协商结算协调或者调解不成的,请求赔偿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票据,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终审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问题中的请求:“让他在维修期间提供一辆车,我自己支付燃料费用”,这个请求是合理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自己租一辆普通的车,对方应该承担这辆租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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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通情达理,不多。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如果对方因车辆维修而无法正常使用,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运输费用。 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偿,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只有在法院判决后才能赔偿。 >>>More
住院膳食津贴是指在受害人住院期间,或在受害人住院期间,或在受害人住院期间,为补贴被害人住院期间的伙食所需的费用。 医院餐补助可以参照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餐补助标准确定。 受害人确需到外地**,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及其陪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住宿、伙食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