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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个国家的产品卖给另一个产品低于正常**的国家,就是倾销,世贸组织并没有普遍说倾销是一件坏事,所以它并不完全反对倾销。 反倾销是世界各国普遍承认和广泛接受的限制进口的手段,是1948年《关税总协定》确立的一项原则。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这一工具逐渐演变为各国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工具。
据统计,从1990年到2000年,全世界共发生反倾销案件2483起,全球反倾销产品超过3000种,受其影响的反倾销金额达1000多亿美元。 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国家也主要是经济发达国家。 其中,欧盟372个,澳大利亚360个,美国351个,墨西哥176个,阿根廷156个,加拿大155个。
近两年来,发展中国家不断扩大反倾销措施的使用,据统计,南非、印度、巴西、阿根廷、大韩民国等国都启动了反倾销调查程序,数量较多。 发展中国家是反倾销措施的主要对象,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案件有60多起。 1990年 1999年,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和地区是中国(308件)、美国(104件)、韩国(171件)、日本(121件)和中国台湾省(112件)。
反倾销是一种保护国内企业的规定。 关贸总协定规定,如果倾销对进口国造成重大损害和威胁,则不允许倾销。 因此,反倾销具有保护国内企业的色彩。
换言之,许多国家都在挥舞着“反倾销、实行保护的旗帜”。 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规定,如果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个国家,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 正常值,有三种方法可以参考和判断**是否低于正常值:
产品在本国的销售**; 出口到其他国家**; 成本核算。 一般偏好作为判断的依据。 倾销的目的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打败竞争对手,从而重新获得垄断利润。
进口国的产品与国内产品之间的差额称为倾销幅度。 世贸组织规定,当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小于2,或者某国产品的进口量小于进口总量的3时,不得提起反倾销索赔。 只有当进口外国产品对国内企业造成重大损害时,才能提出反倾销要求。
反倾销有两种,一种是国内产品出口国外时外国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二是外国产品进入国内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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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出口大量低于国际最佳水产品的低价产品来填补B国的市场,而A国则倾销B国。 B国为了保护自己的产业,制定了限制从A国进口此类产品的政策(提高关税、征收惩罚性关税等),这是B国对A国的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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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是指为抵制外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倾销而采取的措施。 一般来说,除了对倾销的外国货物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会加收附加费以使其价格低廉,这种附加费称为“反倾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的,对国内已建立的产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对国内产业的建立造成重大障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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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是指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个国家(地区)的行为。 如果出口商的经济是市场经济,则可以根据其国内销售价格、对第三方的出口价格等确定正常价值; 如果确定出口商的经济为非市场经济,则根据替代国**、同类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情况**等确定被控称产品的正常价值。
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是指对外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倾销的抵制措施。 一般来说,除了对倾销的外国货物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会加收附加费以使其价格低廉,这种附加费称为“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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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国通过出口低于国际最佳水产品的低价产品来厌恶B国的市场,那么A国就是在倾销B国。 B国为了保护自己的产业,制定了政策限制从A国进口此类产品(提高关税、征收惩罚性税等),这是B国对A国的反Kai批量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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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一般是指在外国商品在国内市场远低于市场水平时,为防止市场秩序遭到破坏而依法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来说,倾销的外国货物除了一般进口关税外,还要缴纳额外的税款,直到它们符合当地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条。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国内已建立产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对国内产业的建立造成重大障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并采取反倾销措施。
第3条. 倾销是指进口产品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水平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倾销的调查和认定由商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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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一般是指在国内市场上以比市场低得多的价格销售外国商品,为防止市场秩序的破坏、腔体磨损和渗透的抗性而依法采取的措施。 一般来说,倾销的外国货物除了一般的进出口税外,还要加征税款,直到它们达到当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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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反倾销措施有:对倾销的外国货物在进口关税之外加征关税,使其无法达到倾销的目的,这种方法称为征收反倾销税,是各国常用的反倾销措施。 根据世界领先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如果一国认定某一行为属于倾销行为,并采取反倾销措施征收反倾销税,则必须满足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三个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三条 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或者国内产业的代表(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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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进口国对出口国倾销的进口商品采取高额税等措施,以保护本国经济和生产者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销售条例》第三条 倾销是指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倾销的调查和认定由商务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