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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地,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在一方登记地的民政局办理; 诉讼离婚的,应当向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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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希望通过协议离婚,他们可以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但不一定在结婚时提出。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出示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事人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达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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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则必须在婚姻登记地。 如果您要起诉离婚,则不需要。 否则,应专门到法律咨询岗位,详细咨询律师,确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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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到原登记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 处理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双方同时在场;
2、双方自愿离婚;
3、双方已签订离婚协议,子女抚养费、财产所有权、债务负担等问题均已妥善协商,无争议;
4、双方结婚证、身份证;
5.**(**可临时拍摄,部分地方民政局提供拍照服务)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能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 当婚姻登记机关确定双方确实愿意,并且子女和财产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时,签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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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一方注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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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一定在婚姻登记地进行,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被告可以到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地,也可以到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
申请结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结婚证的流程一般如下:
1. 应用。 双方当事人向任何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审查。 登记机关应当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 注册。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批准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
第1077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签发离婚证; 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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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办理离婚手续无需到登记地办理,离婚登记可在任何一方登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第十条 大陆居民集体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自愿与中国大陆外国人离婚,或者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者中国大陆华侨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大陆居民有永久户籍的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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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必在婚姻登记地进行。
选择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通过诉讼选择离婚,则需要向被告户籍或惯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特殊情况下,可以向原告的户籍提出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住所地与被告人惯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该惯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对针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具有管辖权。 同一诉讼中若干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属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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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必在婚姻登记地进行。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必到婚姻登记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自愿与在中国大陆的外国人离婚,或者大陆居民自愿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中国大陆华侨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内庇护所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应当出示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件的细微差别;
2)当事人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不用预约,除非是很特别的日子,我刚报名,那天去的时候人不多,到了就做了,很快,半个小时,不同地方的收费略有不同,我们只是花了9块钱的制作费和20块钱的摄影费, 还带我们去宣誓,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要花钱,所以没必要发誓。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