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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各单位、师生职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警、扑救初灾义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大学生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义务包括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例如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和扑救初始灾害。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提供消防安全资金保障和组织保障; 督促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依法成立志愿消防队等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卫和自救工作; 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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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由教育部、公安部共同签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对高等院校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消除并生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
学校应当落实分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对高校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督促高等院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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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公安部共同签署。
学校要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培训,学习和掌握相关消防知识。 正确使用灭火器,报警,牢记逃生路线,在火灾中及时组织疏散,不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灭火。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条例:7月3日,教育部第20次部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8号令《高校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2009年。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经教育部第二十次部级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安部同意颁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More
火是人类离不开的东西,它无私地给人们带来必不可少的光和热,可以说是人类的好朋友。 但是,如果我们不警惕火灾,恶作剧的火焰将继续蔓延到吞噬人类生命的地步。
一、消防日介绍:
11月9日是中国全国防火日。 在**数字中,119是火灾报警器**,与11月9日的三个阿拉伯数字顺序相同,很容易让人接受,因此从1992年开始,这一天就被指定为全国防火日。 >>>More
法律分析: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条例》,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消除相结合”的方针和上级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