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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在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材料:
企业指定的代表或人员的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经营范围内,属于企业预登记行政许可的,有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和批准文件复印件。
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上一年度每年检查过的关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其他业务单位还应提交所属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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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指定的代表与其兄弟或受托人的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范围内有属于企业国防工业预登记的项目,应当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和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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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年检报告;
2、企业提交年检资料;
3、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年检资料进行受理和审查;
4、企业缴纳年检费;
5、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年检印章,并交回营业执照。
1.年检需提交的文件。
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进行年检:
1、年检报告;
2、企业指定的代表人或企业委托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范围内有属于预登记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项目,需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和批准文件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应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公司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有非法人分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9、已进入清算的企业仅提交年检报告;
10、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报送年检报告外,还应当提交上一年度被销毁的关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其他业务单位还应当提交所属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年检对象。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
当年设立并注册的企业,从次年开始参加年检。
企业未按照规定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检。 如果公司属于该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属于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企业逾期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未受理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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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听见和看到的应该是汽车的年检,其实企业也是要年检的,外资企业也不例外,年检企业是确认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能力,每年每个企业都要进行。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的运作流程如下:
1)企业登录企业信息查询**,进行在线申报,企业登记机关受理企业的在线申请;
2)已在线受理的企业,按验收要求正式申报年检材料,由企业登记机关审核;
3)企业缴纳年检费;
4)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年检印章,并返还企业营业执照。
1、企业法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
2)企业指定的代表人或受托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范围属于企业集团牵头登记的行政许可前业务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和批准文件;
5)企业法人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可以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也可以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审计报告。
6)企业有非法人分公司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已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应当提交上述第(一)、(二)、(三)、(四)、(六)项所列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2.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
2)企业指定的代表人或受托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范围内有属于企业预登记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和批准文件复印件;
5)对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上一年度每年检查过的关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关联企业印章);其他业务单位提交所属机构主要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机构印章);
(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对预先审批手续或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企业,应先更新其经营范围的有效许可证、批准文件或登记变更,符合要求后申请年检; 或直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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