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投保人的授权委托书可以终止保险合同吗?

发布于 财经 2024-03-11
8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6

    投保人可以不经协议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有随意解除保险合同的合法权利。 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保险合同投保人的特权,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有很大不同。

    《保险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保险合同是一种保证合同,投保人为了保护自己的保险利益而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利益是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物的权利为依据的, 投保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意处置其民事权利,可以选择投保与否,可以选择一次投保,也可以选择不投保,也可以自由选择投保人。纵观大多数国家的保险立法,大多数国家的保险法赋予投保人随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我国也不例外。

    《保险法》对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的唯一强制性限制是《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该条的规定,保险人和保险人均不得在保险责任开始后终止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保险法》除有《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外,《保险法》还允许保险人通过保险合同的规定,随意限制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但从《保险法》第十五条的立法精神来看,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保险人不应限制投保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终止保险合同的权利,除某些特殊情形外,保险人不应限制投保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终止保险合同的权利。这一点需要保险公司在开发新型保险以及起草和提交保险条款以供审批(准备)时特别注意。

  2. 匿名用户2024-01-25

    什么样的保险,那家保险公司,一般60岁以上的保险公司都不会承保。

    退保人必须凭身份证亲自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

  3. 匿名用户2024-01-24

    你最好问问保险公司,这里谁说的都无所谓,你的事情更特别“邻居给她写的,她的手印......”

  4. 匿名用户2024-01-23

    法律分析:投保人享有任意单方终止的法定权利,即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保险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但这种任意终止的权利是有限的。

    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不享有任意终止权的,投保人不能行使该权利;

    法律另有规定的,如《保险法》关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的规定等,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当事人不得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 如果发生终止原因,有权终止合同的人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债的; (三)一方当事人拖延履行主债,经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 (四)一方当事人拖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具有持续履行债务内容的无限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须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

  5. 匿名用户2024-01-22

    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但是,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任意的,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为他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只有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

    1. 投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保险合同当事人超过冷静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 已获得保险利益的保单不符合退保资格。 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持有人在保单保单有效期满一定年限后,可申请终止保单,人寿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在人寿保险合同终止或退保的情况下可以退还的金额。 在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为履行合同义务,通常需要存入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在保险有效期内,当被保险人因任何原因要求终止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将按规定将责任准备金减去注销扣除额的余额返还给被保险人, 而这部分金额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1. 如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申请人应在获得保单持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提供退保申请; 2、有效的保险合同和一次性付款证明,最早者; 3、投保人身份证明; 4、如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投保人的委托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2、保险合同损失如何处理。

    1、如果客户遗失保险合同,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签发,制作成本一般收取10元。 如果丢失了付款发票,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开具。 一般发票不是索赔的必要证明,只要保险公司能查明已经赔付,基本不会影响保险利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 保险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有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3. 离婚红利保险会分吗?

    保险作为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经双方同意分割。 在平衡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利益的同时,在离婚的情况下,当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可以更换保险人,以促进保险合同的继续履行。 目前,很多类型的保险都类似于“储蓄”等财产,因此保险的“财产”性质更加明显。

    夫妻离婚时,不宜忽视保险的共同财产,及时分割,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6. 匿名用户2024-01-21

    投保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即告终止。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合同在通知到达另一方时终止;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合同自动终止,债务人未在该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合同。

    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一方当事人在未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以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方式直接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确认的,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另一方当事人时终止合同。

  7. 匿名用户2024-01-20

    除特殊情况外,投保人解除合同一般不需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1. 父母(投保人)的签名应写上谁的名字?

    投保人应写上父母姓名,投保人是保单费用的支付人,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通常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年满18周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名称或职务、地址,以及人寿保险受益人的名称、地址。

    2.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保险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立即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请求的,经保险人同意,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以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条件或期限。

    3. 保险欺诈的一般类型有哪些?

    保险欺诈的茄子情况:1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是被保险的意外事故。

    保险人谎称保险事故发生,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关系,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保险事件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赔付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生保险欺诈,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费用的,应予以退还或者赔偿。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15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8. 匿名用户2024-01-19

    在保险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投保人可以随时通知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终止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粗暴或者如实告知义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保险事故发生,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而保险事故未发生;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未约定履行被保险标的物安全责任的;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

    2.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后,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什么样的款项?

    《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这表明。 《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这表明保险合同的解除仅对合同中未履行的部分有效。

    1)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即保险合同中记载的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公司尚未履行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因此投保人在此期间终止合同,保险人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2)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已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对被保险事故给保险村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并有权获得相应的保险费。当然,保险人只能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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