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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培养成熟的消费心态,增强权利和风险意识,面对可能的风险,不要冒险。 二是掌握处理“霸权条款”的技巧,认真审阅合同文件,反复研究,将过于简短的协议具体化,澄清可能模棱两可的内容,删除可能构成损害的内容,不坚持小问题,决不让步原则问题,在非常重要的时候请律师等专业人士提供帮助, 进行谈判和谈判,并尽量防范风险。此外,还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相关部门纠正或处罚,如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可以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商品质量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投诉, 而投诉也可以向新闻**斗竹披露。
同时,利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排除“霸主条款”的效力,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合同中的“霸主条款”,或者请求确认相关“霸主条款”的无效
1、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使对方订立合同违背其真实意思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但这种修改或撤销权应在本法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供标准合同的一方应当履行引起对方注意的义务(如部分酒店的最低消费额),并利用法律手段排除“霸权条款”的效力。
3、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标准条款排除了当事人的责任,增加了对方当事人的责任,或者排除了对方当事人的权利,该条款无效。
四、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标准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标准条款提供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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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 首先,要培养成熟的消费心态,增强权利和风险意识,面对可能的风险,不要冒险。 二是掌握处理“霸王条款”的技巧,认真审阅合同文件,反复研究,将过于简短的协议具体化,明确可能模棱两可的内容,删除可能构成损害的内容,不坚持小问题,决不让步原则问题,必要时请律师等专业人士提供协助, 进行谈判和谈判,并尽量防范风险。此外,还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相关部门纠正或处罚,如“生死条款”可以向其他部门投诉,商品质量可以向“消协”和工商部门投诉, 而新闻也可以被吐槽曝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 如果发生终止原因,有权终止合同的人可以终止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以自身粗暴核实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债的; (三)一方当事人拖延履行主债,经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 (四)一方当事人拖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具有持续履行债务内容的无限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须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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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合同中关于报批等义务履行的条款的效力和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办理审批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变更、转让、终止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审批等其他情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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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举个旅游中霸王条款处罚的例子,以提醒我们在旅游过程中遇到这种霸王条款,坚决反对,一定要更加严肃。
2018年11月,昆明市工商厅和市场监管局发布了6起旅行社、购物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多例与“霸王条款”有关。
2018年1月25日,云南中旅国际旅行社****在“天猫”网络平台“飞猪”旅游频道发布“昆明轿子雪山一日游,纯玩昆明”相关产品推广,并在“订票须知”板块单方面约定“行程中途离团的游客需支付旅游总价的100%”。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6000元罚款。
2018年7月,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依法对昆明安图国际旅行社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6月10日起在其**“安图国际旅行社官方专营店”中放行了“大理古城圣洱海丽江香格里拉7天6夜团游”路线, 2018年,其《订票须知》包含不合理内容,包括“客人不退还离团费用,自愿放弃当地景点、餐饮、住宿、礼品的,费用不予退还; 南诏风情岛有固定的游岛时间,环岛游记费用包含在洱海大游船费用中,如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游轮无法靠岸,不退费; 如因超班而错过大型游轮,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以游轮通知为准“等,上述内容已违反《违约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违约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发出警告,并处以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云南图仁友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自6月12日起,该公司在其**“云南图仁友旅行社专营店”中发布了“昆明大理丽江6日亲子游”路线的《取消变更规则》, 2018年:“订单生效后,如因买方原因取消订单,费用扣除标准如下:行程开始前20天以上,违约金(占订单总费用的10%),行程开始前1-19天,违约金(占订单总成本)为100%, 在旅行当天,违约金(占订单总成本)为100%。
上述内容违反了《违约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违约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发出警告,并处以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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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霸权条款,陈高衡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确认其无效。 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其解除合同表示祝贺。 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标准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的:(一)具有本法第一部分第六章第三节第三款、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的; (二)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增加对方的责任,或者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的; (3)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排除了另一方的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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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主条款的处理:霸主条款的受害方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但是,受害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51条。
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困境或者判断能力不足,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明显不公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第1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悉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存在重大误解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90日内未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
3)当事人在知道撤销原因后,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或者表明放弃撤销和延迟撤销的权利。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