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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项目分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在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承包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部分承包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 但是,除总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施工单位批准。 在总承包的情况下,建设项目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商自己完成。
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对施工单位负责; 分包商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对总承包商负责。 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禁止分包商将其承包的项目分包出去。
第四十五条 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施工总承包的实施由总承包商负责。 分包商应对总承包人负责,服从总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设工程由总承包人的,应当由总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和分包人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商应接受总承包商的质量管理。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进行分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格证书。
承包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分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未达到规定质量标准而造成的损失,应当与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施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格审查、建筑工程承包、禁止分包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设工程的建设活动,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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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具有安全资格的公司签订合同没有问题,但不可能与没有安全的个人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有权了解其工作场所、岗位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职工有权批评、举报、控告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它有权拒绝非法指挥和强迫冒险行动。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员工违反规定批评、举报、指责、拒绝指挥或者强迫危险作业违规作业,降低工资、福利待遇等福利,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有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员工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 >>>More
总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区别在于: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至少具有中级及以上化学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学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入职的一线员工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接受过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