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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倾听声音。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载明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依法给予信用处罚: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抗拒执行的;
2)虚假诉讼。
虚假仲裁或隐瞒、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的命令。
目标;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能力履行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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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感情,对方应该一起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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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或黑名单后,将收取滞纳金,并在**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止,体现“一次违约,处处受限”;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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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影响力。 逾期未报送报告的市场主体,将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向社会公布。
对三年未提交年报的,将直接“列入”严重违规市场主体“黑名单”,届时将限制企业贷款。 经营异常的主体,在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授名等领域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进入。 2、信用损害如果出现失信行为,被列入“异常名单”和“黑名单”的企业将伴随着“生命”,当他们想做自己的品牌或产品时,他们的信用就会受到质疑,在与他人合作时往往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驰名商标的认定也存在障碍。 三、限制其负责人列入严重违规企业名单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对其资历相关事项加以限制,不得担任董事, 其他商业实体的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三年,包括上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并依法给予信用处罚:
1、有能力但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书明确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隐瞒、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执行答辩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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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般情况下,期限为二年,但被执行人有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抗拒执行的严重情节,或者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手段阻挠、抗拒执行或者有多种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或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9条. 不应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录、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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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公司被列入不诚实名单的后果]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下。 企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按照《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后果为:将被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的,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不通过守合同、重信用的公共资格审查,不授予企业相关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规经营失信企业名单: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3年后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前3年内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提醒企业履行相关义务; 3年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自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使公司损失发生变化或注销注册,撤销注册的。 3.组织策划传销,或者因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两年内因直销违规行为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
5、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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