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索赔内容应首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依据,因项目不同、使用设备不同、涉及人员不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悬挂机械的租赁费。
2.人工成本。
1.劳动工资。
2、现场管理人员费用。
3.场地租赁费。
4、因甲方丧失工作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
索赔内容:悬挂机械的租赁费。
劳务工资、场地管理费、场地租赁费。
因甲方失去工作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延误是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控制延误。 施工延误最常用的约束措施是:停止付款; 施工延误的补偿; 终止对承包人的雇佣关系,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
索赔是向违约方蒙受损失的一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而违约方则接受另一方的索赔,称为索赔。 索赔和索赔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受害方的索赔和违约方的索赔。
罚金条款: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约定金额的罚金,以补偿另一方的损失。
-
法律分析: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建设工程延误,乙方可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要求甲方赔偿,如无约定,按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甲方不予赔偿,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推迟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筑巢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施工中止、延误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补足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因停工、承包人工作、机械设备搬迁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 材料和组件的积压等。
-
法律分析: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分包商支付违约金或延误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合同是承包人按照承包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承包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包括加工、定制、维修、复印、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标的、出差次数、质量、报酬、合同签订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规定,如果甲方拖延,则不应完成施工,并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后悔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或者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不缴纳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
-
1、如何向甲方索赔承包工程工期延误。
因甲方原因导致建设项目延误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无约定,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甲方不赔偿的,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如何确定工期的延长。
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工程停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停工损失:
(一)发包人未按特别条款约定提供开工图纸和条件的;
(二)发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指示和批准,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停水、停电、煤气停工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其他特殊条款约定或者经工程师同意延长工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内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推迟项目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筑巢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项目停工、延误的赔偿责任】因发人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施工中止、延误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补足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停工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 套料、搬迁、机械设备的搬迁、材料饥饿和组件的积压。